六爻详解
1. 初六:艮其趾,无咎。利永贞。
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居《艮》之初,当趾之位。凡人动止,必自趾始,是以欲止其心,先止其身,欲止其身,先止其趾。趾止则不妄动,不妄动,则止得其所,而无失矣,故曰“无咎”。吉凶悔吝,每生乎动,止其趾,止动之初也,是遏人欲于将萌,存天理于未著,图之于始,尤当持之以永,故曰“利永贞”。《象传》曰“未失正也”,谓以阴居阳,位虽失正…
2. 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
象曰:不拯其随,未退听也。
“腓”,《本义》释为足肚,《正字通》云,胫后肉腓也。腓上于趾,故二象之。《咸》之二曰“咸其腓”,《咸》主夫感;《艮》二曰“艮其腓”,《艮》主夫止,止则安止不动矣。然趾与腓,皆为动体,本不欲止也,所欲止者心也。心欲止,则趾不能不止;趾既止,而腓亦随之,是腓固随趾为动止者也。“拯”,援也,“不拯其随”者…
3. 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,厉,薰心。
象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“限”者,门限,为内外之界限。三处内外之间,横亘一画,故象限。“列”,分解也,虞氏作裂。“夤”,通作;马云“夹脊肉”。按《咸》五曰“脢”,《易传》谓“在脊曰脢”,郑云,“脢,脊肉”,是夤与脢,字异而义同也。“薰”,通作熏,灼也。三之《艮》限,为隔绝一身上下,使不相通,则将分心背而为二,一若门限之隔绝…
4. 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
象曰:艮其身,止诸躬也。
“身”者,总括全体而言,分言之,则一身亦有上下之别。六四居下卦之上,上卦之下,当心之位,在一身之中也。爻得柔正,上比六五,为能“止其所止”,洁身自好,虽不能兼善天下,亦可以独善其身,较之内卦三爻,为稍胜也。但以阴居阴,不堪有为,只能以身为天下模范而已,故曰“艮其身,无咎”。三爻言心,四爻言身,心虚而…
5. 六五: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。
象曰:艮其辅,以中正也。
五居外卦之中,二偶分列,有辅之象。按《咸》上曰,“辅,腾口悦也”,是辅所以出言;“艮其辅”,斯言无失言矣。君子之道,寡言则寡悔。“艮其辅”者,固非止其辅而不言也,惟在时然后言耳。时然后言,则言有其序,可以默则默,可以语则语,语默不失其时,故“悔亡”。《象传》以“中正”释之,“艮其辅”,谓上得其中正,…
6. 上九:敦艮,吉。
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终也。
上居《艮》之终,即止之终也。“敦”,加厚也,所谓泰山不让土壤,故能成其高,即敦厚之谓也。上能以敦厚自止,是以获吉。《艮》六爻,惟上言吉,盖《艮》之为道,上爻足以尽之。上能坚守此心,知其所止,是以厚重如山,不可动摇,吉莫大焉。《象传》以“厚终”释之,谓止以敦而乃安,敦以终而弥厚,是《艮》之所“成终”者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