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爻详解
1. 初九:履错然,敬之,无咎。
象曰:履错之敬,以辟咎也。
初爻为内卦之始,如日之始出,黎明乍起,为作事谋始之时也。“履”,践履也,“错然”者,谓应酬交错也。当至纷至叠来,而不以敬将之,必致动辄得咎矣。《履》卦曰“履虎尾”,履而知惧,故曰“吉”;此卦曰“履错然”,履而能敬,故“无咎”,其履同也。夫祸福每兆于几微,始而能谨,斯终必无祸,所谓君子敬而无失,得者得…
2. 六二:黄离,元吉。
象曰:黄离,元吉,得中道也。
二爻以阴居阴,为《坤》二成卦之主,位处中正,《彖传》所谓“柔丽于中正”者,即指二爻也。《离》为黄,故曰“黄离”,黄者中色,《离》者文明,居中而处文明,是以“元吉”也。《象》曰“得中道也”,《离》卦六爻,惟二爻以一柔居二刚之中,中而且正,《象》曰“得中”,不言正而正在是焉。
3. 九三:日昃之离,不鼓缶而歌,则大耋之嗟。凶。
象曰:日昃之离,何可久也!
九三以阳处阳,是由明入晦之象,故曰“日昃”,昃者,日之将倾也。“缶”,即盎,大腹而敛口,《离》卦上下奇而中偶,形似缶,故象取缶。《坎》曰“用缶”,《坎》中实,则用以盛酒;《离》中虚,则鼓以节乐。“不鼓缶而歌”,必歌无节也。《离》互《兑》,《兑》属正西,日出东入西,日薄西山,谓衰年暮景,故象取“大耋”…
4. 九四:突如其来如,焚如,死如,弃如。
象曰:突如其来如,无所容也。
“突如其来如”者,谓刚暴之祸,不可测度;“焚如”者,谓如烈火之焚物;“死如,弃如”者,谓其身灭亡,其名亦遂废弃。四爻处上下卦之间,下卦之火将熄,上卦之火又炽,火炎于上,其势尤烈。“突”,杨子《方言》,“江湘人谓卒相见曰突”,“突如其来”,是骤来而不及防也。“焚如”,烧其庐;“死如”,毁其身;“弃如”…
5. 六五: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
象曰:,六五之吉,离王公也。
六五为外卦之主,得中居尊,与二相应,《象传》所谓大人继明久照,即指五爻也。《离》为目,自目出者曰涕,故曰“出涕沱若”。又《离》互《兑》为口,嗟是口之喑声,故曰“戚嗟若”。所谓“若”者,是未当“出涕”而有若“出涕”,未当“戚嗟”而有若“戚嗟”,盖形容忧伤之情状也。九三乐尽悲来,“大耋之嗟”,则为凶兆。…
6. 上九: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获匪其丑,无咎。
象曰:王用出征,以正邦也。
“王”者指六五,“用者”,指上九也。《离》为兵戈,故用以“出征”。“首”者首恶,“丑”者类也。“嘉”者,赏其功也;所嘉者,在折其魁首,而不及丑类,《书》所谓“歼厥渠魁,胁从罔治”者是也。九三居下卦之上,与上为敌,不顺王化,残害民生,上九于是奉命出师,以除天下之害,获其首恶,诛而戮之,其余党类,皆从赦…